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一、对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时间当然从做出拘留决定实施拘捕后起算,拘留通知书上面会有记载 。拘留后37天内检察院会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批捕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 。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个月左右 。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4)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增加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种情形(不含第六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0.5万至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万至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4)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具有《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项情形,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具有《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项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6)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人数每增加,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7)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8)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60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至3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9)符合本条(5)至(8)项情形之一,同时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10)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七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八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至四年刑期;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参照上述规定。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交通肇事并非一定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节,才能加以确定。而通常不构成犯罪的时候,就算有对肇事者进行拘留,往往都是指行政拘留。当涉嫌构成犯罪,那这个时候的拘留多半就是刑事拘留了。

·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在一些人的眼里,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那么此时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这样的说法太绝对了。就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来看,也是存在较多的区别,那么到底这二者之间有哪些不同?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 1、受...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一、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物权...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行,绿灯转为红灯之间会有黄色灯闪烁提示要减速停车了,但是有些司机看到信号灯是黄色灯闪烁时为了不等红灯而硬闯黄灯的行为还是很多的。那么闯黄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含了哪些内容?为你解答。一、相关法律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电瓶车撞汽车新交规受伤了怎么陪
      首先要看自己要承担多少责任,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


·我们都知道醉酒驾车危害重大
      我们都知道醉酒驾车危害重大,但是随着保险的普及,有些人就想着,反正自己有保险,就是醉驾也是没关系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观念中是不对的。有人会问在保险中有醉驾险吗?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保险中有醉驾险吗? 没有。保险公司拒赔速腾司机是依...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什么地方定残?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


·一、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


·交通事故的多发
      交通事故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生活水品的提高,人们的用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导致事故的频率加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较浅,致使违规行为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有相关的赔偿,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身划痕险一般多少钱呢? 车身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


·车险误工费交通费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车主赔偿只要标
      车险误工费交通费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车主赔偿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