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肯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坚持据实赔偿的原则,所以如果伤员的经济收入存在减少的情况下,则是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来支付误工费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进行认定。

·微信的大家选择的一种交流工具,功能很强大,不少人进行聊天和购
      微信的您选择的一种交流工具,功能很强大,不少人进行聊天和购物,但是在微信被骗的人也很多,您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员。微信被骗的金额从几块钱到几万的可能都有,微信被骗以后可以报警,警察也会根据微信被骗立案标准程序进行立案侦查,帮助您挽回损失。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立案的内容。 一...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后,才能确定之后的赔偿比例。而其中有的可能是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了哪些情形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哪...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这是运用合理避让原则的基本条件,如果一方没有过错或即使有过错但行为没有影响另一方的交通安全,则不适用此原则。 第二、被妨碍安全一方应该发现危险的存在却未发现。未尽到符合其交通参与者身份的一般注意义务为标准,在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能够发...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导致民事主体的车辆遭受到损害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理赔呢? 一、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


·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


·一、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向交警报案。 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 3、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车辆都到场才行。 4...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


·网络通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交流沟通,另一方面也为
      网络通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交流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各种类型的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诈骗工具。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通过附近的人加陌生网友,企图扩大自己的交流圈,却往往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了。那么,微信被骗了50报警有用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刑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