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第四、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第六、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第七、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第八、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第九、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二、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第一、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第二、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第三、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第四、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涉及到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的,应当与股东的资本注入进行区别,股东通过资本注入一般涉及到的是股权的转让或者转移行为,但由于企业要实现的是向股东进行借款行为,是不涉及到股权的相关转移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上进行明确说明。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 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中说明;或者是转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在报表上单独体现。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


·如何打债务纠纷的官司比较好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打债务纠纷的官司呢,而在债务纠纷官司中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如何打债务纠纷...


·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什么?
      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什么?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之后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的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会影响到法院最终的判决。借条有效的条件如下所述:1、只要是...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挪用公款已经还上了从而就会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刑;根据《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涉及到大量人力、物理和财力。作为承包方,最担心就是拿不到工程款,这时他们可以要求业主提供一个预付款保函。这个保函是由银行出具,属于银行对工程项目的担保。那么工程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一、预...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话,是要受到处罚的。在我国一般处罚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三者的处罚强度和处罚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刑事处罚是最为严重的,通常是以判处刑罚,并且进行财产的没收以及罚金等等的方式来执行。民事处罚的处罚比较轻,通常是...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


·非法集资中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是一些公司或团体未经部门批准向一些社会人士筹集资金的行为,往往有很多人经不住超高额利息的诱惑出资,然而大多数非法集资都是骗局,经常很多人都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么非法集资中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又如何辨别非法集资,现在一起跟我们了解一下,避免更多人误入骗局。 一、非法集...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


·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应该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另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觉得如果有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可以一次性将孩子的抚养费垫付清楚。那么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