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吗?

一、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房产吗?

有了遗嘱也不一定要继承房产;

遗嘱要求是合法有效的,其次遗嘱指定你一人继承全部遗产。

再次,遗嘱是有时效的,在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指定继承人,凭合法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办理财产过户继承,

过期,遗嘱无效,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平分继承死者遗产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适用条件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四、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五、遗嘱的订立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一般是必须要具备有民事能力的人才可以进行订立,在立遗嘱的人死后下面的子女就可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对于子女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就要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办理,这样的做法才算是合理、合法的。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农村自建房不能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


·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所有合同都涉及到合同解除问题,房屋租赁合同也不例外。有些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想解除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看法律是具体...


·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现在租房都会遇见交纳押金的情况,如押一付三、压一付二等等方式,而且在租房合同上面有关于押金的条款,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押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


·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本来住房公积金除了购房时可以使用外,租房、装修房屋时也可以使用,而且离职、退休的员工满足条件的话,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租房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公积金的所在城市就不能有自住房且有租房支付房租的需求,而且还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才能提取。...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从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可以按揭买房的,此时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买房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买房要的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职业、...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 2、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定 《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买受人以按揭方式交纳房款的,与按揭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并按银行的要求与保险公司...


·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可以吗?
      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可以吗?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