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上自诉亲告罪有哪些特征

法律上自诉亲告罪有哪些特征(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行为而降低程度的认定,主要根据社会观念、人之感受等一系列主观性因素。我国刑法第 246条规定为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情节严重”也往往离不开被害人自身的感受(司法实践中常以被害人不堪受辱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它不是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业已存在。而是 “要看被害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看法如何才能决定” 。(2)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所谓纯正的亲告罪,是指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的犯罪。如告诉权主体不进行告诉,那么即使社会危害性再严重,也不能进行追诉。如我国刑法第 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所谓不纯正的亲告罪,是指既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而发动刑罚权的犯罪。我国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的亲告罪均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如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公诉机关可以进行控诉而追诉行为人。(3)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是私诉的主要种类。自诉同公诉相对应,是依据刑事程序确立的追诉形式,在立法范围上亲告罪同自诉案件是一种交叉关系。亲告罪同自诉案件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二者却具有某种自然的亲和性;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而这些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追诉方式恰能为告诉权人处分权提供便利条件。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也逐步的提高,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亲告罪,一般是不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是不会进行处理的,不像是刑事案件,即便当事人不报案或者是撤销案件,嫌疑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您都知道司法程序就会涉及到提交证据,证据真实性和有效性会影响到法官对案件判断。所以法律上是禁止作伪证的,虽然是禁止,但是作伪证的现象依旧存在的。今天,的我们就和您聊聊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 一、伪证罪的概念定义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关于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
      关于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当市民违反公安治理条例时,但是又不构成犯罪,如果用于罚钱警告等行为也不足以出发时,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很困扰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然而这个时候我们就有一个出发叫做行政拘留,这是一个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有的人对于行政拘留就会不服,就会想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下面...


·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辽宁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一、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经过审查认为...


·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相关的民事主体进行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之中,会做笔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对于那些没有实施既定的处罚的行为,但是民事主体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司法机关的职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 1、询...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中止 一、什么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责任心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不论在为人处世还是在生活工作中。但是,不能否认有些人缺乏责任心,对工作便是玩忽职守,但我们要知道玩忽职守也是一个犯罪的行为,那么,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吧。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1...


·持刀伤人罪量刑减刑条件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罪量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


·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