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有系统的规定的,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在很多地方是有所不同的,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和住宿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必要的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定。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单位一般都会开具该职员的误工证明,使其可以获得肇事者的误工赔偿,一般的务误工时间的计算,都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职员做了工伤鉴定,才会开始。对于没有做过伤情鉴定的职员,一般是不可以获得此类的赔偿金的。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交通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交通事故也不断出现,假如出现交通事故就需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假如出现人员伤亡就需要通过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一下有关交通事故开庭没处理的小知识。 一、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可以不去吗 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 现在人们在发生车祸后,在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是找保险做理赔。他们在要求保险理赔的时候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车祸责任和保险的关系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跟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合法吗?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合法吗?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合法吗? ?试用期内要买社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根据《民诉法》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审理期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也可以在刑事审理完毕后向法院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起诉(这种方式有时间限制,在受伤后一内之内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祸致鼻骨骨折赔偿多少钱合适
      车祸致鼻骨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即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能否赔偿?
      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频繁,原因就是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我们对于交通事故听说的有关事情也非常的多。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我们国家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那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能否赔偿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