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

在我国法文中规定,国家赔偿就是指我国的国家机关或是我国的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在行使相关职权时,给部分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的损失,依据相关规定,国家理应给予当事人部分赔偿。因此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是分为情况而决定的,但违反了法律的话,国家一般都不会给予赔偿。

总体来说,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能否生效的问题还是要由具体的情况决定,倘若是因为在审判过程中,因法律标准发生改变,将不给予赔偿,因为在法文变更之前,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理应被拘捕。

一、行政赔偿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有关于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的相关事项,作为公民的我们是十分有必要去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下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个人利益,有利于自己在被相关国家机构或者工作人员侵害了部分人身、财产权益的时候,合法维权,更是有利于监督国家行政人员的工作,从而使国家行政工作更加高效、公正。以上就是律图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有效内容,望对您有帮助。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有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时如果采用的是起诉离婚的方式,法院会介入,最终的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法院除离婚案外还要处理其他各类案件,通过法院的案件法院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父母抚养子女只用到成年的时候就好了呢?究竟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我国也为此颁布了新婚姻法,来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新增加了很多规定,也比以前更加严格了。但是很多人都对它不太了解,因此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等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第...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夫妻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外,最重要的是商议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父亲抚养孩子,那么母亲就需要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及教育等花费。那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


·离婚后探视权无法行使怎么办?
      离婚后探视权无法行使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成员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作为受害方,可以提出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既然是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得根据证据做出判决。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遗...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止。生活中,很多人不仅存在着酒驾的行为,而且还有无证驾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比较严重了。但是,在量刑上,我国的司法建设中,有缓刑这一政策。那么,无证醉酒驾驶可以判缓刑吗?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无证醉酒驾驶...


·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通知家属吗?
      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通知家属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无需通知家属;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就可以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


·最新农村离婚协议书样本
      虽说现在城镇居民的离婚率普遍偏高,但农村居民的离婚律师也不是很低的。法律上面没有区分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那此时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就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下文中我们带来农村离婚协议书样本一份,帮助你了解农村离婚协议书...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