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浙江高院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依据是什么?

浙江高院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依据是什么?浙江省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加强对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共债共签”原则的宣传,尽量引导债权人要求夫妻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借据等文书。通过发挥裁判导向作用,引导民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交易过程中,债权人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完全可以也有条件在交易时即要求相对人配偶做出共同负债的意思表示,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的举证风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哪些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2、夫妻一方擅自举债资助与其没有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债务;4、夫妻一方管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对外担保且另一方未因担保行为获益产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的财产刑部分;7、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8、为支付夫妻间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所产生的债务;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个人债务。综上所述,夫妻离婚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财产分割是一方面,对家庭的债务双方也要协商出解决办法。根据浙江省高院的解释,如果合同上是夫妻双方签字,其产生的债务应该算共同债务,双方承担。夫妻一方可以拿出足够证据说明债务用来家庭生活的,也可以当共同债务处理。


·一、要继承债务有哪些?
      一、要继承债务有哪些范围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


·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关于债权债务是不是犯罪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以下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规定就不算犯罪。我国的《民法通则》在债权债务方面具有以下几项规定:1、债务是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种类似服从与命令的关系,根据合同的几项条件或按照法律给出的规定。可以命令的人叫做债权人,根据命令进行服从的人叫做...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一、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在我国民间借贷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人在继续资金的情况下,由于便捷灵活等特点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其选择。但是,民间借贷也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时候可能借贷人拒绝偿还借款。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若借贷人仍拒绝偿还贷款,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的...


·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 一、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


·生前借出去的钱算不算遗产?
      生前借出去的钱算不算遗产?生前借出去的钱算遗产,这是属于债权中的一种,属于遗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


·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借款纠纷...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民间借贷打官司需要注意哪些?
      民间借贷打官司需要注意哪些? 一、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如果借款...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