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律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成立盗窃罪在数额上面要求达到较大标准,而这个标准是介于1000元到3000元之间,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这个数额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但此时要求上报最高法、最高检同意。而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对于多次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也是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在定罪的时候不需要考虑盗窃的数额。

·赌博做账是什么罪
      开设赌场罪。记账人一般认为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所以应认为是共犯、从犯。有法定的从、减、免情节。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
      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 一、故事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写作小技巧是什么? 在写故意伤害罪无罪的辩护词时的小技巧就是着重说明犯罪被告的行为从各种方面上看都不构成犯罪,要从量刑起点、行为人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意愿、伤害他人的主要原因是出于自卫或者是其他原因等方面进行说...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要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


·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社会中有些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的无赖在自己手头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选择了去盗窃的这种行为,其实小偷就像是过街老鼠一样人人都是喊打的。而且我国刑法当中专门的规定了盗窃罪,不过有些盗窃罪也是属于要受害者自己提出控告的。那么,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一、在我国盗窃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危险驾驶罪能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


·盗窃罪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可以说是一种很古老的犯罪,不仅是我国,甚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各国的情况不同,那么对盗窃罪的定义也就有所差异。那么在我国,盗窃罪是什么意思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盗窃罪1、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


·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之下,很多人都压力都非常大,想着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赚取更多的钱,而更多时候会因为这种心理陷入违法组织就像传销组织,导致让自己的经济受损精神恍惚,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状态,那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诈骗的规定 1、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


·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一旦被发现了吸毒,相关部门就会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也是会被判刑的,那么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必须要是判处拘役或者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是放出去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性,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