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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协议书的主体在法律上指的是什么?

子女继承协议书的主体在法律上指的是什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协议书的问题需要自己多加的了解有关的条例,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不小的争议,但是最为重要的是有关当事人需要学会合理的应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出现的较多的分歧,不过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经常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自己需要留意。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


·一、法律规定继承方式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但是,我们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属于自觉意识,一般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属于爷孙关系,即使没有代位继...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分配的,一般参照《民法典》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离婚后死亡遗产继承问题。该人财产由其合法的妻子、父母和子女按不同比例继承。 遗产按照下...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二、执行规定...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3)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5)反诉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其实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只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之内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其实有一些权益和其他的一些正常婚姻关系都是不一样的,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是另当别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可撤销...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因一定的事件出现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 所谓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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