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需要公平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财产,若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话,离婚后依旧归自己所有,不发生其他关系,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配,也可平分,若没有协议好的话还可以进行上诉,经过法院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

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最多的纠纷就是财产纠纷,故而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适宜的法律规定,不管男女双方选择协议还是诉讼的方式,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分割财产。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 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民法典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


·婚姻法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规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只要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就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不少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是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进行的。虽然知道,国家对分居离婚作出了时间要求,但却不清楚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


·和别人婚外情生子是重婚吗
      和别人婚外情生子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许多好心人在捡到被遗弃的婴儿时,出于善心,想要自己扶养,但是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有疑问,虽然是出于善意的帮助和爱心,但是对于孩子的扶养问题必须有严格的领养和扶养手续,这也是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捡到...


·起诉离婚被告不去开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去开庭怎么办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私生子是老百姓对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也就是男女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所生的子女。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怎样才会判离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需要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启动了离婚程序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离婚的判决。那通常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怎样才会判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怎样才会判离 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具体的认定标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