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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判缓刑的条件

有些人或许总是在不经意间进行犯罪,那么对于被宣判有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话,可以申请缓刑:一是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有认罪悔改的表现;二是犯罪情节本身就比较轻的;三是对于已经犯下的罪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四是对于本人所居住地区的居民或者环境没有影响的。只要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申请缓刑还是有一定的希望的。若是对最终判处的决定有异议的话,可以再次提出申诉,但是裁决的执行依旧得继续进行。那么申诉人的范围有哪些呢?一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二是当事人的近亲;三是参与法庭的所有当事人本身。申诉人可以分别对一审、二审过后的法律效益进行申诉,法院或者检察院自然也会接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并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审查,对调查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来告知。聚众斗殴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首先它不同于因民事纠纷而进行的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情况,后者不属于流氓活动的范畴,在打斗中出现的事情,构成什么样的罪行就认定是什么样的罪行。其次它区别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犯罪的目的与动机也完全不一样。后者是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进行的犯罪,而聚众斗殴是流氓动机,可以聚众也可以单独进行,而后者很显然只能聚众进行。最后是它与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聚众斗殴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的情况,均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进行论处,这也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型化的规定。聚众斗殴的人总会被大家认为不是什么好人,不过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流氓动机的行为,是不好的,是构成犯罪的,一旦犯罪,那么就会受到一定的刑罚。


·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2)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虽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是力度最小的,通常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刑...


·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通常能够适用数罪并罚的,是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构成了两种不同的犯罪,那么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进行数罪并罚。那除此之外,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数罪并罚原则,只是解决在对数罪实行并罚的时候应当遵循...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会有案底么?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会有案底么?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


·刑事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刑事犯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二)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三)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四)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贩卖毒品300克会判处多少年,要依据毒品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海洛因等毒品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


·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
       一、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


·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让罪犯失去自由并由专门的机构来监管是为了让罪犯能够反省自己的错误,但在实践中也总会出现屡教不改甚至在监管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违法行为并破坏了原本正常的秩序。刑法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破坏监管秩序罪,下面来看看刑法是如何定义该罪的? 一、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判刑罚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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