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办理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当夫妻双方出现了任何的问题后,都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同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当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办理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解决的。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二、约定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财产...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1、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丈夫可以起诉妻子,妻子也可以起诉丈夫,因此,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 2、当事人起诉并不构成重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


·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执行周期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离婚就意味着财产的处理,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婚前财产的一些断定。当明确了双方财产的分割之后,就要及时的执行。那么,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执行周期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和分析。   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


·本人法院起诉离婚不到场可以吗
      本人法院起诉离婚不到场可以吗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


·婆媳不和离婚财产分配有关系吗?
      婆媳不和离婚财产分配有关系吗 两者可能有关系。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需要迁出,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般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子女的原...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男方当然也是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父亲和母亲可以公平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不是理所应当就应该归母亲所有。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


·一、协议离婚后后悔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请求撤销?
      一、协议离婚后后悔财产分割是否可以请求撤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夫妻离婚了双方也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承担监护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