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有规定吗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买房往往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房屋的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是我们买房时关注的重点。那么办理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的内容,供您阅读。
一、经济适用房办理两证有时间规定吗
1、可以随时办理房产证的,房屋验收手续完毕就可办理房产证,但是5年后经适房才可出售。
2、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3、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能办理完全产权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大部分都是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款还款完毕后可由开发商或自己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只要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可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证明等手续办理初始登记,然后你们在办理分户的房产证(转移登记)。
1、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关于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办理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可以随时进行办理。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尽快办理这些证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一、温州房产证办理必须本人去吗?
      一、温州房产证办理必须本人去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本人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无法前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


·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如何分配离婚房产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除了十分的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以外,房屋的归属亦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毕竟相较于存款而言,房屋的价值可能会更大,况且每个人都有住房要求。那么,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1、双方对...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对于违约金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让按揭二手房当事人有什么注意的呢?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1、要弄清房屋产...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


·按揭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揭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一般来说,要从自己的年龄、学历、所从事的职业的行业前景、单位性质等因素分析自己的预期收入趋势,同时兼顾...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一、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一)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二)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 1、明确...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