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法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旷工的条文,见下文: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的,劳动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一)无故扣留、拖欠职工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三)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四)劳动合同解除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违反规定冒险,造成严重伤亡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招聘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处以罚金;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有关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给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损失。应负责赔偿。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负责人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通过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留劳工。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如果未能在限期内支付,可能会增加滞纳金。第一百零一条企业不能组织劳动部门监督和检查,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条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零四条国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保险基金办事处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在阅读了上面的介绍之后,我相信大家在这个时候已经很清楚了,我国关于员工缺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员工无故缺勤一般只有在严重情况下,公司才能给予驱逐的处罚。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他是我们日常交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宽阔平整的的公路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所以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就很关键了,这个过程自然需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作为准则,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中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吧。 一...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词汇吧,但很少听到索赔这一术语。不过这对于学习法律或者经济的朋友来说这应该并不陌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事项后,无论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索赔的。那么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怎么...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
      工资拖欠我们您都不陌生。近年来,农民工讨薪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注。社会中,农民工是属于比较底层的劳动生产活动。由于农民工大多都比较欠缺法律知识,在遭遇恶意拖欠工资时,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的相关...


·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
      在生活中,我们您都参加过很多工作,不论是当代很多大学生都会选择的白领还是许多人会选择的工地上的体力活或者其他的工作,我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对我们劳动的一种尊重,那么工资所得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呢?生活中的工资与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下面有为您解答!...


·一、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


·施工单位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吗?
      施工单位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吗?是属于合法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而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此时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申请进行工伤赔付,其实也就是获得工伤赔偿。那具体来说这个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


·员工去工伤认定请假天数有工资吗
      生活中,尽管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对自己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毕竟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平时如果生病的话,都需要请假休息,更不用说是工伤了。工伤除了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以外,肯定还需要时间做工伤认定的。做工伤认定期间,基本都需要浪费您一定的时间。那么员工去工伤认定请假天数有工资吗? 一、员工...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