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在婚后双方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选择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不仅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女人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女人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


·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夫妻决定离婚的,如果处理不好财产分割,则可能走向诉讼的道路,打官司的话,当事人往往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这样,通过律师的协助,可以最大程度的拿到离婚财产,保护自身权益。当然,请律师要花一笔费用。那么,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


·子女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子女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被判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在日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可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到另外一方,那么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抚养权变更需办什么手续 在父母离婚时,有的不仅仅是财产分割的纠纷。有孩子...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离婚对于每个家庭还说都是无法言喻的痛楚
      离婚对于每个家庭还说都是无法言喻的痛楚,对双方和子女都造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孩子是双方感情的结晶,但离婚女方没收入怎么要孩子抚养费作为一种特殊的案例出现时法院会怎么审理此类案件呢,我国对相关对相关案件又有哪些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接待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36...


·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的问题,而此时孩子只有一个,也就意味着只能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此时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之后,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各自的声誉等,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都是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有不少人会问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


·我国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标准
      我国民法典如何规定离婚标准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标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许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二、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抚养费标准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