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用途主要有2个: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在法律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对于劳动者本人来说,主要是需要凭借此证明书办理失业登记或社保转移,可能有些用人单位在应聘类似职工的时候都还要求提供此证明。证明书当中包含的这些内容是否跟实际情况相符,肯定员工本人心里是最清楚的。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1、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的话,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 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


·怀孕期间公司经营不善减工资怎么补偿?
      怀孕期间公司经营不善减工资怎么补偿?员工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应该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公司不能单方因自身经营不善而降低员工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或者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用...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焊工的误工费标准
      焊工的误工费标准 据被侵权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被侵权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侵权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侵权...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怎么规定的
      所谓劳工,也就是服务于企业的员工,他们服务于企业,自然也需要受到相应的保护,而为了确保这种关系,员工与企业也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法,国家也出台了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保护。那么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怎么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 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别对待。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这是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要求的。而试用期本身也是属于一种考察阶段,此时虽然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弱,但也是提供了相应保护的,这点还请放心。而在试用期内也允许解除劳动合同,那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有赔偿吗?我们结合下文内容进行了解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中工伤认定有多少级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法中工伤认定有多少级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