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我国公民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活动,法院在进行制裁的时候,都会对犯罪主体进行定罪。犯罪主体在我国法规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常识,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
·犯下绑架罪该如何进行处罚? 虽然同属于我国八大暴力犯罪之一,但与抢劫罪相比,绑架罪的严重程度可以说是还要上一个台阶的。这点从《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这其中如果存在严重情节的话,则还会对犯罪分子加重进行处罚。那一般犯下绑架罪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下绑架罪该如...
·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 一、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
·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怎样认定? 一、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怎样认定? 1、强奸妇女、奸淫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女孩;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
·一、醉驾拘役后可以保释吗? 一、醉驾拘役后可以保释吗?醉驾拘役后是不可以保释的,因为拘役意味着已经判刑,则不适用于保释。保释应该理解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对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的人,拘留后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在判决以前不被羁押,并保证随传随到。如果现在没有判决只是...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响对案件侦办,不允许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只有等到判刑后,分配到监狱,监狱会发出家属通知的。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经过公安局领导批准,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原则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探视。《拘留所条...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