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
二、案例分析
[案情]
甲女与四男同为朋友,一起上歌厅唱歌,后甲女乘四名男生离开之际盗窃其中一名男生放置在歌厅中的钱包一个。经询问,甲女承认了盗窃的事实。经查,钱包内现金只有402元,不够刑事立案数额。但甲女盗窃的钱包为gucci真品,价值1800元。甲女盗窃时丢弃钱包,后未能找到。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盗窃数额以及人甲女的定性产生了两种不同观点。
一是认为应认定为盗窃数额,甲女盗窃的财物包括钱包,应当认定为盗窃数额。她作案目标指向的是财物,包括现金和其他值钱的物品,虽然丢掉了钱包,但这是她对赃物价值的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不影响对其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问题是个理论问题,理论界已有分类详细的论述。对犯罪对象——赃物的处理,是个司法实践问题,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对赃物如何处理,是丢弃还是销赃还是自用,都不影响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在计算盗窃数额上,为了盗窃而非法占有车辆等工具和非法占有放置钱财的工具(钱包),都属于出于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计算到盗窃数额中并无过错。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具体目的,不是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对于被害人来说,不仅钱包中的钱款,而且钱包都被他人非法占有了,一般情况下钱包价值很小,不进入计算盗窃数额的范围,但是如果钱包价值很大,应该计算进盗窃数额,尽管钱包事后被扔掉了。把盗窃的财产扔掉,仍然计算进盗窃数额的。因此不论是作为盗窃其他财物的工具的车辆,还是放置盗窃目标财物的容器(比如,钱包或保险柜),因为作为实施盗窃行为的后果是非法占有了这些工具和容器,都应该认定为在盗窃的数额范围。
二是认为不应认定为盗窃数额,甲女盗窃的目的是偷钱,不是盗窃钱包。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盗窃的钱包不应当计入盗窃数额。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对象,很显然只是钱包里的钱,对于所谓的更加值钱的钱包,根本没有“非法占占有的动机”,因为从甲女盗窃(时)丢弃钱包这一行为可得出判断:行为人对 “钱包”本身并不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意识到),其行为目的是“钱款”,不应包括。所以,钱包的价值不包括在其盗窃的金额之内,但是属于是由于她的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这部分由行为人进行民事赔偿而不应当作为定罪之依据。司法解释是不能类推的,即使类推,一个是作案工具,一个是盗窃对象的容器没有可比性。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评析]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主客观相统一”是刑事责任的必备前提,它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性原则,是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及作为其核心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得以建立的依据。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是犯罪的本质属性,是犯罪构成的实质内容,是刑事责任的内在根据。因此,有学者认为,如果说要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确定一个关键词,那么,这个关键词非“社会危害性”莫属。而社会危害性这种至上地位是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的内在根据在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内部结构的主客观统一”。可见,主客观相统一是整个刑法理论大厦的基点,离开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犯罪构成、刑事责任以及社会危害性理论都难以成立。
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应当围绕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即盗窃罪的相关情况进行辩护,需要从法律的适用上找到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判罚的相关法律条款,并向司法机关进行解释和说明,以期望审判机关做出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司法判决,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应当以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
            
·西安抢夺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虽然在抢夺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也是会采取一定的暴力行为,但此时的暴力强度显然是达不到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并且这里的暴力行为针对的是财物,而不是人。构成抢夺罪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实践中也有很多人在咨询我们西安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
 
            ·非法经营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会依法定罪处罚。此时,就需要对非法经营罪与非罪作出界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与非罪的界限 
罪与非罪问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刑法中如何规定票据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票据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票据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一、盗窃拘留五天对孩子有影响吗?
      一、盗窃拘留五天对孩子有影响吗?
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涉及刑事犯罪,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是刑事犯罪,而且被法院判处刑罚,那就是有前科,计入个人档案,对孩子将来考公务员有影响。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
 
            ·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根据我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减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减刑的程序大体上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1、对受刑的人考察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受刑人只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才能予以减刑,而要认定受刑人是否确有悔...
 
            ·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导致盗窃行为被迫中止,这时候就会构成盗窃未遂。如果是盗窃中止的话,则要求行为人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并且没有出现损害后果。那法律中对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
      在对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减刑其实也就是减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但是否能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还需要看有没有满足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不能由法官随意减轻处罚。现实中有人说赔钱可以减刑,那通常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
在我...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
两高三部于2016年9月3日制定了认罪认罚新政策,此试点工作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展开。该办法详细说明了什么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和什么情形下不适用,此办法为试行两年。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动。
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
 
            ·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撑,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对这些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勘验、检查,会指派勘验人员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勘验,勘验之后的笔录即勘验笔录,它也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那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
 
            ·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刑事方面,犯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的赞人犯罪,是您比较常见的,因此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但是实际上关于单位犯罪,我国颁布了相关大量的司法解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司法机...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实施的主体不同、以及判决的严重程度不同等,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帐人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