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代表着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基本确认有犯罪事实,逮捕候等待进一步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其实,法律上虽然不能说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可以被定性为罪犯了,但可以说这基本上就是事实,否则的话,那就说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捕的决定是错误的。可是不管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被批捕,家属还是要保持,冷静的心态来对待的,不过中间只能通过律师了解到更加详细的情况。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打架双方造成轻伤并不是一定要刑事谅解书的。刑事谅解书是自愿写的,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


·敲诈勒索罪判刑是几年?
      根据具体情节而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而且案件在调查中精神病人的动机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的,但是在这之前最好是对其做一下精神鉴定,那么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鉴定机关在受理后...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科技发展,工业进步可能都会引起污染环境。因此刑法制定了大量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而污染环境罪的主要犯罪团体集中在单位犯罪中。那么如何认定 污染环境罪 单位 犯罪?我们收集到一些信息。 一、如何认定污染...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不存在这种可能。(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由于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我国各级国家机关,故而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现行律法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既定的规范行使主职权,不得玩忽职守,更不得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滥用职权罪玩忽职...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犯罪或多或少会给被害人带来财产上甚至是人身上的伤害,此时,被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犯罪人赔偿的。那么,被害人应该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对于被害人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赔偿,才能有效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罚?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判决时死缓限制减刑用于贩毒吗
      一、在判决时死缓限制减刑用于贩毒吗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


·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常见的抢劫犯罪,一般行为人抢劫的都是财物、包括手机、现金、首饰等等,但实践中,也有人会抢劫毒品。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抢劫毒品的是否也会构成抢劫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1、毒品可被看成一种特殊的财物,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2、毒品为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