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妥善保存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职工的健康职业档案,是通过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以及预防将来可能会患的疾病,降低职业病风险。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肩负着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义务。2、此外,用人单位还肩负着派专人保存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职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妥善保存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对借阅进行严格限制,保护好员工的隐私和相关信息。用人单位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对于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规则,严格按照规章对查阅进行记录。未经用人单位允许,不允许无关人员借阅他人的健康监护档案。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应加盖用人单位的专用章,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复印等其他费用。4、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该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该档案应该包含劳动者的姓名,性别,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第二,劳动者的职业史,员工是否患有职业病的既往病史,以及其是否有机会接触职业病的危险史。第三,劳动者之前多次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统一汇总在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并记录其当时检查结果所带来的疾病处理情况。第四,员工本人之前是否有治疗职业病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病史。第五,其他需要存入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途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


·工伤认定后伤残补助由谁支付赔偿?
      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工伤伤害后,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一系列工伤赔偿政策,其中,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职工身体出现不同程度残疾,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的,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自己是伤情属于一至十级中的哪一等,就可以得到相应的伤残补助,那么,工伤认定后伤残补助由...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变电站是电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确保质量过硬才行,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用电安全。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企业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会写清楚工程质量保修期。那么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变电站工程质保...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一、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工作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范本怎么写?假设公司A和工人AA产生了劳动纠纷,AA将A告上法庭,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A重新以申请人的身份向原先的申请人AA提出诉讼,目的是抵消原来AA的仲裁请求,这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基本含义,相信各位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法》有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工地工伤认定责任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在工作当中难免会遇到受伤,而在工作中受伤称为工伤,工伤是有相应的赔偿的。工地工伤认定责任这个问题让许多老百姓们头痛,不知道工地工伤的申请赔偿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工伤赔偿的标准。所以接下来就给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申请的相应问题,希望您能够有所了解。 一、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