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金可以缓交吗?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金可以缓交吗?1、当事人不在规定的时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缴纳能力的,可以分期、缓交。2、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社会抚养费核算1、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3、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4、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在我国社会抚养费可以缓交的。针对那些经济条件较差,暂时没有缴纳社会抚养金的人员是可以申请分期或者缓交的。国家相关法律条例针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社会抚养费核算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抚养费的征收,减少和免除等工作。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


·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判几年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到限行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每个城市对于车辆限行违章的罚款有些许的出入,具体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二、车辆违章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


·一、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无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200--2000,拘留15以下,扣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交通肇事吊销驾照几年
      交通肇事吊销驾照几年 一、交通肇事吊销驾照几年 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两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考领驾驶证,但如果是饮酒或醉酒后开车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5年后才能重新考领驾驶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检验费、治疗费(1)医药费是受害人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而言,医疗费是因为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交通肇事死亡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死亡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交通行政处罚最长时限是多久?
      交通行政处罚最长时限是多久? 一、交通行政处罚最长时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


·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交通事故缓刑吗
      交通事故在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作出了三个不同的档次,其中最轻的也就是对罪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此时交通事故缓刑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疑问。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甚至双方,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基础上,又做了略微的改动,因为其特殊性,因此责任的划分和赔偿比例也不同,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多方责任 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