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如何逮捕嫌疑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人,应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因为交通肇事者为交通事故的最终赔偿责任,即使其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也仅在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范围予以赔偿,超过部分仍有肇事致害人承担。抓捕肇事逃逸者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启动查缉预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2、发布协查通报或社会公告。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3、部门间紧密合作。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违反了道路安全法,如果导致受害人重伤的,逃逸方被逮捕后还可能被判刑。经过伤情鉴定,受害人是轻伤二级的,基本不会构成犯罪,这样逃逸的一方最多被行政拘留,对于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及相关赔偿,应该承担。


·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
      一、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


·云南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贩卖毒品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也要符合了死刑的量刑情节之后,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要是在云南贩毒呢,此时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实行双罚制,即法人犯罪,法人要承担责任,这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企...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


·网络诈骗30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3000元能判刑多少年?如今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威胁人们财产安全的罪魁祸首,很多人都被不法分子在网上骗过。不法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按照《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就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那么网络诈骗3000元能判刑多少年?...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受到案件资料→审查→立案并且侦查→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批捕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


·贩卖毒品多少克是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判死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恐吓威胁罪该怎么处罚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而是在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中增加了威胁恐吓的内容。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触犯的罪名来对威胁行为进行定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