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可见企业年金应该属于“养老保险金”范畴,只有在罗先生退休时才可领取,目前罗先生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现在,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改变,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这一现象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现代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的离婚夫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影响的决定因素,企业年金如何分配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都有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一个公司一定化的象征,不同于个人的私章,合同专用章有着它所特有的意义,它能够代表的权利太多,因此公司应当妥善的进行保管,那么,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想必也是您关心的一个问题,接下...


·公司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公司的经济纠纷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通过经济纠纷双方来进行协议解决,以双方最小的损失来解决纠纷。 2. 根据纠纷的原因收集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诉讼处理。 3. 对于有签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去约定地点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上面三种...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 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 3、营业执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外汇登记(外汇管...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国有企业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是3~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


·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现代,人们在接触到企业的时候就常会见到或听说到:法人、法定代表人。人们常将他们相提并论,但他们的法律意义却是千差万别的。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并不能混为一谈。要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的区别呢,下面,听我们为你介绍一些。 ...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有公司偷税漏税在哪里举报
      有公司偷税漏税在哪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资企业也渐渐融入了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它在增加外汇、完善企业类型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外资企业增资也是为了长远的发展考虑,就目前来看,企业增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企业内部自行增资,一种就是民间代理融资增加。在本文中...


·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一、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还是其他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存在这种公司,如果要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也是法律允许的。即便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签订合同,也可以将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