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二、抚养费增加要注意什么?如果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不带孩子的一方的收入却大大增加了,比如,又买车又买房,或得到意外的大额收入。这种情况下,带孩子一方往往会产生追加抚养费的念头。但是,如果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法院一般是不会支付带孩子一方的这种要求的。三、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形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离婚之后对孩子抚养费的变更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当然,不管是因为哪种原因需要对抚养费变更,此时都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需要变更的理由才行。至于变更抚养费的方式,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协商变更,不然的话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后的父母还是法定监护人吗?
      一、离婚后的父母还是法定监护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都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


·一、结婚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一、结婚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结婚后,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立即离婚,没有时间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


·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可能做什么都是会考虑到对方的,甚至还会以夫妻名义来为对方投保,自定对方为保险的受益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此时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那可以变更受益人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


·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出轨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外情,严重的情况下出轨行为可能会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但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来讲,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是否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一般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但这里对孩子一般都是指未成年子女。而此时不管是协商约定还是法官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作为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可以要求分居吗?
      现如今,社会对于婚姻更注重于人的感受,更加自由,平等。在我们发现我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没有婚姻的价值。两个人的感情也已经破裂,无法生活在一起。或者在婚姻中自己受到了伤害,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状态。这时就可以起诉离婚了。而在起诉离婚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分居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起诉...


·夫妻之间可以赠予股权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