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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合同是不生效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都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其中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应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乡镇、村办企业。但是,对已经申请破产的企业、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关闭的企业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被兼并的企业可按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问题试行意见》(沪劳关发<1995>74号)的规定,暂缓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全部劳动者。下列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也属于劳动合同签订范围:(一)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二)经司法鉴定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劳动者;(三)依法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应保留劳动关系的其他人员。如下岗待工人员、企业内提前退休人员、劳务输出人员、留职停薪人员、按规定申请出国探亲人员、带薪上学人员、患严重疾病而休假人员、外借人员以及按沪府办发[1996]66号文规定,在批准其服兵役的同时,又安排进企业的人员等。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条款必须齐全,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另外,劳动合同除具备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计酬方式、休息休假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事项。我们对于劳动合同的概念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合同的签订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在签订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合同整体是不生效的,其所有的内容也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这些需要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部门协商一致。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计算的标准外,还需要搞清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和实际加班的时间长短。其中应该怎么确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计算加班费的基数该怎么确定...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


·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
      流产作为工伤不能进行伤残评级。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1-6个月。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异议?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异议? 一、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异议 用人单位与用工一方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后,应当报关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应该收到合同15天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集体...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
      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 一、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 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关系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当二者出现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当也许会引发更大的纠纷。那么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呢?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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