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浙江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三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二、对外来流动人口征收抚养费管辖地如何确定?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三、当事人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浙江省现在全面放开二胎,居民生育第二个孩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在一些农村家庭,还存在生育三胎的情况,这样就违反了计生政策。村委会将情况上报后,计生部门会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就是浙江省人均年收入的三倍。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自动判决离婚离婚一说,并且男女双方之间没有事实婚姻。我国的民事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是有婚姻自由的,若是不想与其他人建立婚姻关系,需要婚姻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
      由于离婚协议中往往关系到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因此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约定的内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


·一、离婚男方出轨怎么判决?
      一、离婚男方出轨怎么判决? 如果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对方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男方是有过错方,在进行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时,可以不分或少分给男方。 二、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


·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一、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重婚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的,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


·分居俩年后离婚能得到财产吗?
      分居俩年后离婚能得到财产吗?(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


·国家赔偿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质证程序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才会确定遗嘱有效;...


·国家赔偿谁可以申请?
      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受害人进行的赔偿,一般是由于国家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在行使其职权时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和伤害,受害人就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至于国家赔偿谁可以申请?我们来看看国家相关法律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 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当中,按照规定当事人必须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实践中,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从法律角度来看,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


·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现如今结婚都需要买车买房,那么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也就随之而出现,有许多人都会对父母在婚前进行财产分割,在结婚时发生任何财产方面会接收父母的支持。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就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你介绍法律知识。 一、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