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关于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婿、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如果将一方继承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而遗嘱继承则体现了强烈的个人意志性,遗嘱人将其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体现了对其所拥有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将夫妻一方因遗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变更了遗嘱,这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限制了其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往往不是夫妻共同掌管,而是由一个人掌管。因此,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急需大量的医药费,夫妻也有共同财产,但是另外一方就是不同意而且控制财产,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夫妻财产。

综上,我们了解到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收入,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其中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比如,如果一方父母明确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财物,那么就算是例外情况,此时按照一方个人财产对待处理。

·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
      男女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建立的仅仅是一种同居关系,这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男女然后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过一般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所谓,和支付孩子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它应当归共...


·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夫妻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


·我国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
      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
      一,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你可在离婚(离婚可以在民政局办理,发离婚证;可以法院起诉办理,届时发给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之后,持户口簿和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身份证,到你们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分户证明...


·一、起诉之前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起诉之前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是什么?起诉之前要求主张抚养费用的,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生活状况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的。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


·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离婚是比较麻烦的事,很多人因为离婚导致的纠纷不断,协商不了,最后只能通过法律解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必须经过法院,但是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是您比较关心的。了解法院的审理程序对于您是很有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给您说说如何起诉离婚。 一、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一)去法...


·父亲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一,丈夫在婚姻中不抚养子女是否违法?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即使他们在婚内,丈夫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的。如果丈夫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妻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2011年8月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其中一方不想抚养孩...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案件起诉地点的要求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