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没有写工作时间有郊吗?

劳动合同没有写工作时间有郊吗?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时间仅仅属于书写不当,还是有效的,但是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综上所述,许多有常识的工作人员在和单位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重合同内容的规范而仔细阅读了单位给的范本,此时如果发现了其中应该有的工作时间规定却没有写进去的话就需要直接和单位提出,单位如果不修改的话就这份合同就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肋骨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


·建筑工人2023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建筑工人2023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一、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 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从内容看,该条规定只是确认了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么有明确...


·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对工程质量承担管理责任和义务的机构有多个,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机构,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它们在对工程质量控制方面起到的作用不同,有些是自我控制,有些则从外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那么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在我国销售员是劳动关系吗
      说起来,在生活当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处于模棱两可的境地。比如说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大多数公司的销售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会按照代理关系来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销售员是劳动关系吗? 一、在我国...


·石家庄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怎么规定?
      石家庄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适用性以及工程项目的投资效果。建筑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将危害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的管理条例。那么,石家庄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合同是不生效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2023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基于国家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化的管理建筑工程的相关项目的一些条文规定。那么,您对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具体内容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2020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