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房子的赠与是一种赠送行为,是指把自己拥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转赠给其他人的一种形式。但是房子的过户是包含赠与、继承、买卖三种形式的。所以,房子的赠与这种形式是属于过户形式中的一种。赠与房子给别人,具体费用是多少,也要看赠送给的这个人和赠送人的关系,如果是亲人,那么和不是亲人关系的费用差别和办理流程差别是相对较大的。我国相关法律显示,房产赠与和房产的继承是不能等同的,房产赠与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的。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我国,亲属之间的房产转赠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对亲属之间关系一种大力维护。否则,仍然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转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契税的,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是不需要缴纳的,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附加或者登记费等其他费用。如果不是亲属之间的转赠,各种税费就要高得多。受赠人同样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契税,再是如果房产没满五年,赠与人还应交百分之五的增值税,如果满了五年,那么就不用交这一笔税。赠与人还应缴纳房子总价的百分之一。其余的费用,都是差不多的。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可以按揭买房的,此时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买房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买房要的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职业、...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用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他项权是什么,一般的就是经由房管局发放的,拥有人是会具有对于房屋的额财产进行分配出售的权利的,所以您都需要了解一下到底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就在下面我们的整理内容中能够看见阅读得知到。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用的?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抚养费用,有房贷并不能够成为普及普遍费用的理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回迁房拿房产证一般比普通商品房时间长些,1-3年之内都是属于正常现象。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


·二手房网签后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网签后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网签后房主违约,可以根据双方合同要求房主退还定金、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买房的违约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 二、二手房网签反悔了如何注销网签合同 1、未经经纪公司的交易、续买卖双方带齐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委托他人带上你...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一、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