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不是

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已部分履行,是否生效?网友提问: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他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将我们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我所有,我们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且该套房产已过户到我的名下,他现在反悔了,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请问离婚协议中我们已履行的财产部分是否生效?律师回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然的,不然就算去了婚姻登记处,也是不会受理离婚申请,因为需要提供的材料不齐全。自然,在离婚协议书上面肯定也就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名,否则不能证明这是当事人同意的内容。不过就该协议的生效,一般是在办理了备案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次离婚官司应该注意哪些?
      大多数人对于婚姻的态度,都是劝和不劝离。相逢不易,走在一起全靠缘分。当然,也有遇人不淑,不得不选择离婚的情况,就像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同意见,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第二次离婚官司应该注意哪些。打离婚官司...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原则有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


·疫情后国家会刺激消费吗?
      疫情后国家会刺激消费吗?疫情过后报复消费是否会发生? 疫情期间我们或许已经听到关于各种减薪裁员、公司倒闭的消息,一些行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复产,造成资金断裂,一些个体户也表示再开下去就要欠债经营了,所以肯定不能再坚持了。此次疫情对员工也没什么好处,更多听到的是员工在抱怨岗位岌岌可危...


·一、夫妻财产分开会导致什么结果?
      一、夫妻财产分开会导致什么结果? 不会引起各种财产的纠纷;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l8条的规定。 二、夫妻婚后财...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查不到结婚档案不一定算无效婚姻,因为有些事实婚姻也是会被法律承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


·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
      打离婚官司是很麻烦的,既浪费又浪费精力,但离婚官司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想多分一部分财产,那么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呢?以上问题由在下文中为您大致分析一下。 一、离婚后多分财产的有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社会抚养费是否只考虑父亲的收入?
      社会抚养费是否只考虑父亲的收入?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发生一些问题,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会引起其他的问题,或者是说一方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了,这个时候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又该何去何从?比如,女方结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