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

(2)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首先是刑期的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交通肇事罪而言,只有不具备加重情节的一般交通肇事,才满足缓刑适用的刑期要求。其次是实质要求,即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再次,必须不是累犯,累犯的人身危险性严重,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故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2、酌定因素。

(1)考虑被告人在交通肇事中所负的责任大小。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只有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能构成,那么在具体量刑时如果危害结果相同,而被告人所负的责任不同,量刑时亦应有所区别。

(2)考虑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包括认罪态度、案发后能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犯罪后的态度直接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的程度。对案发后没有逃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情的被告人在量刑中应该予以考虑。

(3)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及时抢救、治疗。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案发后肇事人在慌乱中忘记报案、投案,而是主动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及时抢救、治疗被害人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效果却比自首更明显,其直接避免、防止了损失的扩大,因而必须对被告人的这一行为进行鼓励,即便抢救的行为并未能避免被害人的死亡,在量刑中必须予以考虑,而且笔者认为酌情考虑的幅度应比照自首进行。

(4)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主动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对被害人的健康或生命是一种补偿,对被害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抚慰,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交通肇事破坏的社会秩序。同时,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的行为也是体现了对其自身过错行为的正确认识,反映了被告人的悔罪心理。

(5)考虑当时的犯罪时空和周围环境,如天气状况、地面路况等。

很显然,在冰天雪地和大雾天气,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加大。分析肇事时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对比程度,对于准确判断肇事人的过失大小,进而准确地定罪量刑都大有裨益。

二、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一)《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同时《意见》还规定5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过吊销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

4、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

5、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在结合上文介绍之后,我们了解到,对于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言,只能说在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要是犯交通肇事罪,同时又存在逃逸的情节,甚至因为逃逸还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此时犯罪情节比较严重,那么适用缓刑基本是没有可能的了。

·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常常以提前入住为由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然而到了交房的阶段又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时需要向购房者承担违约金赔偿的,那么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


·交通事故规定几日内处理?
      在全世界每过一秒就有不少交通事故在发生,在中国这个人口数量世界第一的国家里更是如此。在马路上随处可见行使的车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堵车,因此产生的交通事故更是不可胜数,产生交通事故交警队或者警察就会很快赶来处理,但是这类事故一般都不是当场能解决的,那么我国法律中交...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


·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


·由于现行车辆越来越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交通事
      由于现行车辆越来越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由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也可以由自然因素造成。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就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如何认定的有关内容。 (一) 受害人及亲属请求赔偿的主体...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


·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造成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之后,就需要根据对此次事故承担的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一般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要多长时间
      1、驾驶人注册成为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用户后,本人名下机动车将由平台直接关联到驾驶人名下,不需要备案。2、如果是新换的号牌,要等一两天,网络通讯成功后即可绑定。3、此外要注意手机号填写要与注册的一致,还有交管12123网站网络数据经常延迟,违章的都要半个月以后才查得到。需耐心...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一、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一)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二)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