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


二、《民法典》的规定是什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房屋租赁合同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商家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些经营活动过程当中,必须要租赁商铺来进行使用,如果租赁商铺合同当中存在着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的。



·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我国允许变更合同,但此时也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话,自然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变更了合同之后,其实也会涉及到一个效力问题。那么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买卖合同定金需要违约金吗
       一、买卖合同定金需要违约金吗 不需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益,那么承租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


·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多少合适?
       一、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多少合适? 我国的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中的额度只能低于或者等于违约后带来的损失的30%,换句话说,就是违约金最多只能是违约带来损失的1.3倍,可以少于,但不能多于。 在制定违约金的时候,有两条注意事项,一是一定要根据合同内容涉及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