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0是怎样的

江苏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0是怎样的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全国通用的,但是计算标准是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不用进行对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没有劳动收入的人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的,但是没有关系可以主张其他的费用。



·新车交强险额度赔偿额度是什么
      新车交强险额度赔偿额度是什么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和举动愈发频繁,由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数目也不断攀升,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对醉酒和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制约。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梳理,阐述如下:2013年12...


·交通事故重伤二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现今社会中最常见的事故,轻则造成我们财产和时间的损失,重则危害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伤者可以根据伤残等级来划分赔偿标准。那么二级重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说明: 交通事故重伤二级赔偿标准 因为各地收入水平的差距所以伤残赔偿计算基数...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应该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呢?确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自然就是要根据这个比例作出赔偿,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该如何赔偿呢?请一起在下...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许多家庭都购置了汽车。但是为了避免汽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现有很多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汽车实施了汽车商业车险。因此,大部分车主对保险的范围、金额、保险的年限等详细事宜尤为关注。那么问题来了,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那么您知道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小轿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一、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1、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把别人车撞了有误工费么?
      把别人车撞了有误工费么?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三年以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