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成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所称的“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进行制毒物品买卖,同时还包括有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超范围、超量经营的行为;其次,违反国家规定是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前提,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买卖制毒物品行为,不犯本罪。二、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注意哪些问题(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论处。(2)为了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按照其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目的的不同,分别以制造毒品、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论处。(3)明知他人实施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4)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的行为人在不知道自己买卖制毒物品的情况下,非法进行了制度物品的交易。此时,不知情只能认定其主观恶性程度较低,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犯罪情节不同量刑有所差别。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根据实际犯罪情节的轻重不同,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不同。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其实并不是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只能说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而现实中女性则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或者间接正犯,因此在对强奸罪进行处罚的时候,追究女性的刑事责任也不是没有可能。那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


·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一、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只要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除有民事赔偿外,还将负刑事责任。二、无证驾驶撞人会有怎样的处罚?1、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


·认罪一定会判有罪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各地的刑事法庭在审判任何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都是非常独立的,庭审工作人员不会受到其他来自于各方的压力和干扰,他们必须严格的按照法律依据,检察机和各方对本案意见不代表着人民法院的最终态度。在这里要专门强调一下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因为当事人认罪不排除是通过一些违规的手段造成的。那么,...


·危险驾驶罪犯罪客体是什么
      犯罪客体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每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中的一种,主要是用来帮助我们区分并理解各种犯罪行为的。众做周知,各种犯罪行为都是有着明确的界限的。这一次的主要内容就是危险驾驶罪犯罪的客体,我们来详细讲解一下。 一、危险驾驶罪犯罪客体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不计算羁押期限吗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刑法,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而规定的,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还是有的,第四条就是讲了国家安全机关职权的规定,那么我们对于国家安全机关职权的规定懂得多少?刑事诉讼法第四条的意思是什么?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限制其同业竞争的协议,意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否则劳动者可以选择履行或者不履行。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的相关内容。 一、规定了经济补偿条款的竞业限制协议对...


·绑架罪如何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那么,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呢?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必须严惩。那么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绑架罪如何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


·律政高官受贿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私立,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受贿罪影响了国家公务队伍的廉洁形象,造成对方或者国家的财产损失,不利于国家廉政建设,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在公民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严厉打击。律政高官受贿案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受贿罪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