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主动离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员工被迫离职怎么计算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职工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也不能绝对的说只要是员工主动离职的,就一定没有经济补偿金,有一部分职工单纯的是因为想要跳槽或其他的因素才主动离职的,但也有一部分员工实际上就是受用人单位的逼迫必须得离职,有没有补偿金要根据自己主动离职的原因分析。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理应停止劳动关系。如果还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终止劳动合同还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异...


·工伤伤残鉴定关乎到哪些赔偿费用?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给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较大影响的,将会对职工的身体状况、经济收入乃至整个家庭的稳定和谐形成较大打击,因此,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应积极争取的合法权益,而赔偿数额的大小又与工伤鉴定的结论密切相关,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关乎到哪些赔偿...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把工资一并结算,具体时间就需要看劳动者离职时间。另外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二、试用期常见问题(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


·劳务分包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劳务的种类和方式不是单一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的需要可以自己招工,也可以选择劳务分包,目的都是为了完成任务。劳务分包在现实的工作中是很常见的,很多企业都选择了劳务分包,以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说到这里,您对于劳务分包可能还是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劳务分包的事。 ...


·营业收入是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营业收入是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员工无合同可否随时辞职?
      一、员工无合同可否随时辞职? 员工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的待遇...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


·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强迫职工劳动的行为,侵犯了职工的人身自由...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标准也需要有人落实才行,总结起来还是一句话,工程质量的控制还是得依靠具体的主体去落实,去实行,最终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为此,我们需要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有谁,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工程质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