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的认定是非常的严苛的,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由于工作方面的特殊的需要来陪客户喝酒,但是这并不是一种普遍的需要,所以并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作原因,在这段时间当中如果发生意外性伤害的话,不属于工伤。


·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起诉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权利对存在争议的工伤认定结果书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在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都需要当事人提交关于不服工伤认定的诉讼书。像此类诉讼书,一般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不会写,都是由律师执笔的。不过当事人也可以具体的了解一下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起诉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工伤以后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工伤以后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时效起算点不同时效的最后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几种关于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的不同情况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


·总经理工作能力不足股东如何应对?
      总经理工作能力不足股东如何应对? 一、总经理工作能力不足股东如何应对? 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公司必须召开,在会上股东提出更换总经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罢免公司的总经理。根据法律规定,聘任和解聘经理是董事会的权利,该权利是法定的,股东会的决议不能违反法律的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双方都有什么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Q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刚刚毕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学生们有很多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往往他们在入职之后没有及时来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我们将针对赔偿的具体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具体是什么?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具体是什么 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 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很多企业都有很多的名字,在中国这么大,也有可能在某个地方,两个公司的名字撞在一起了,但是呢,这其中唯一不同的独一无二的就是公司的字号,字号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相同的,是一个公司企业的核心要素。关于字号,个体户可以起...


·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做出结果
      不管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最终是想要获知认定结果,才能根据这个结果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理事故。要是认定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此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