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答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回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第一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可是父母在去世之前对房子有立遗嘱的话,比如父母把房子分配给了子女以外的其他近亲属,而且子女都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


·购买二手房产要注意哪些事项
      置业安家一向是中国老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新商品房听着上档次,看着很顺眼,对别人说起来也很场面。但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比起新商品房来,二手房有着许多天然的优势。那么,购买二手房产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其实从理论上并且从感情上来说,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房子并不能成为阻碍双方结婚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男女双方结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双方决定了要携手共同走过一生,即使在结婚以后也是可以共同努力来购买一套房子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一、新婚...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为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目前各档次利率如下: 1年期--6.00%,上浮10%--6.6%,上浮15%--6.9%, 5年期--6.4%,上浮10%--7.04%,上浮15%--7.36, 10年期--6.55%,上浮10%--...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确定管辖法院、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


·一般单位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单位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单位的福利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单位分房,如果属于商品房,当然是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商品房,还不能完全算作共同财产,因为这个时候房产权不在个人身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对于打算开公司的人来说需要做足各方面的准备,除了筹备创业基金、进行工商注册等,租赁房屋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步。一般房屋租赁超过六个月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且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领取相关证件。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开公司房屋租赁...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房屋的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其所有人的房屋他项权证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回。那么,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之后应当如何做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的材料,供您参考之用。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当贷款全额还款后,银行会给客户提供房屋注...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出生后能继承父母房产,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


·卖房个税如何收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2...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