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遗产债务的具体处理情况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个人债务。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以上就是遗产在继承时,相关的债务认定和处理情况,特别是涉及到遗产的具体处理上,可以根据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而对于债务的偿还,应当在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如果超出该范围的,则是可以不主张偿还的。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


·非法集资款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筹集资金的办法。筹集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也可以选择网贷。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集资进行筹集金钱。非法集资承诺的回报很大,因此很多人上当受骗。非法集资款超过两年怎么处理?下面,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如果参与非法集资,款项在两年内还没有追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你问的应该是借贷关系,诉讼时效使用时效的一般规定,是两年。 ...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在我国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单独使用或者结合使用。那么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具体规定和使用要求又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解惑,详情请阅读下文。一、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可以的,只要认账借条是不需要的。不过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尽量的要写借条,这个在有纠纷的时候,可以当证据使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


·上市公司债券怎么买到?
      上市公司债券怎么买到?个人可以购买债券,路边任何券商开个证券账户后都可以购买,但最好找个大的券商,交易系统快慢很影响交易心情,一般大券商的系统界面和反馈速度还是可以的。收益率基本就是票面利率,不会波动太大。参与二级交易的话,会受债券折溢价影响,除债券本身利息外,一般面值也会波动,...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前款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希望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报,只是说,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后果。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


·企业应怎样进行账款追收
      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为了维持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往往不便追收客户的欠款,但这样很容易导致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而讨不回的风险。掌握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就可以避免这样的风险,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应怎样进行账款追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