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朋友欠钱一直拖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款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欠钱不还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方造成了利益的分割,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切忌不可以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进行催讨,涉及到对债务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的,还需要追究债权人的违法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暂停还款
      暂停还款 如果购房者由于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支付房贷,那么您可以向银行申请“暂停还款”。但是您要注意的是暂停还款仅仅是指暂停偿还本金,借款的利息还是需要按时支付给银行的。通常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降低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但是对于借贷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因为您需要知道,...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一、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一、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是不会还借条的; 借出现金后借条已经记账的和没有记账的分别处理: 1.借条已经记账,借条作为附件不能抽出,还款时开还款收据就行了。会计分录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在挪用公款罪中,有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具体包括了很多详细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


·借款合同需要哪些人签字 ?
      借款合同需要哪些人签字 ?一、借款合同需要哪些人签字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借款合同应当双方签字,如果有担保合同,担保人也应当签字。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写明执行时间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执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你的欠条上有还款的时间,那你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了。如果没有还款时...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一、存款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


·他项权初审通过多久拿到贷款?
      他项权初审通过多久拿到贷款?一般银行都是会在7个工作日放款。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买卖双方收到批贷函后再去房管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完毕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贷款行(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办理的,银行会在24小时之内将贷款金额发放给原房主),银行拿房本对房产进行抵押手续的办理,最...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
      一,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确认为高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