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很常见的。很多朋友都遇到过或者见过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路过的朋友可能只是看热闹,可当事人内心还是比较着急的,一慌张可能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接下来,将给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现场勘查

2、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4、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5、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6、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7、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8、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9、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10、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11、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12、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处罚13、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14、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15、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16、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17、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18、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9、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0、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1、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22、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由此可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程序还是有点复杂,那么,在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不能破坏现场,等待警察的安排。当然,我们也不能傻乎乎的任人宰割,该明白的法律知识还是要掌握好。在上文中,向您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您在看完后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慌张,要沉着冷静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没治好能结案吗?
      一、交通事故伤没治好能结案吗?交通事故伤没治好能结案,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会送到医院里面治疗,要是伤情比较严重可能需要在医院里面住上一段时间,有些事故的受害者在医院治疗后已经痊愈了,也出院但就是不肯结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撞到了人,此时在保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这个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此都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是接到报案后,派遣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公安机关...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 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 (一)排队拿号 拿完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这里给您一个小贴士,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时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驾驶员过失或
      道路交通事故时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驾驶员过失或意外从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身亡的事件。道路是指供由行人通行和无轨车辆行驶的交通基础设施。按特点可分为乡村道路、车间通道、学校道路、考试道路、林业道路等。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又包括了哪些情况呢?一下将作详细说明。下列情况所发生的交通事...


·校车超载被起诉会受到什么处罚?
      校车超载被起诉会受到什么处罚?最近,校车安全问题进入公众眼帘,成为您重点关注的儿童安全问题,由于校车超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孩子们的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国家对校车超载被起诉的处罚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规定:1、此次修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车祸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飙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


·在我国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
      机动车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应的安全性能就有所下降的,因此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年检就是要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的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不会因为机动车本身而引发意外事故。可有人对于汽车的年检好奇的问题却是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这里告诉您,汽车的年检一天也不能逾期,只要逾期了,就会被行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