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款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款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赔偿款领取程序是:第一个就是提起。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一个申请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的赔偿义务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了。并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请求赔偿必须要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一个申请书,而这样子做的目的就在于要确定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它们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除此之外,我们提交的申请书,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假如说请求人由于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等这些原因,没有办法自己本人亲自去书写申请书的话,或者有困难的话,我们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第二个步骤就是请求的受理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必须进行一个审查工作,目的的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是否请求权;二是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三是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四是是否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进行申请的提出的。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请求人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并且要在两年内,向有关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第三步就是刑事赔偿的最终决定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而对于我们所谓的刑事赔偿的具体方式,国家赔偿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知道国际法律法规上,一般对此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还有一张就是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⑴不满14岁的人;⑵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还是刑事方面的赔偿,如果要想获得国家赔偿,首先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第1个步骤是提出申请,申请完毕之后才是做出决定,如果确实需要赔偿的话,那么直接打到银行卡或者是当事人自己去领取货币。


·怎样才能延长借款诉讼时效
      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借款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一、借款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一般是24个小时之内就应该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是提起法律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一、记账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无实物形态的债券,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和交易及其兑付的全过程,我国1994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债券可记名。可...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在生活中,当我们借钱给亲朋好友时,一般都会潜意识的问一下对方,借钱用于什么。其实,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合情合理的,毕竟这样做能使我们了解对方的相关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方逃避还款的机率。那么,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这样做是犯法的,构成了贷款诈骗罪,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种行为的后果。一、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


·持有借条败诉的原因是什么?
      持有借条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持有借条败诉的原因是借条可能是属于非法签订的,比如说欺诈,胁迫,威胁之下所签订的欠条是属于无效的。“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


·借信用卡还不上算信用卡诈骗吗?
      借信用卡还不上算信用卡诈骗吗?金贷还不上算不属于诈骗,属于借贷纠纷。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发生了新变化。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也存在着大量的争议。到底贷款诈骗罪怎样认...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