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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

胎儿继承遗产时被视为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专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这一条规定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具体范围,为今后进行这方面立法留下空间。为了属更周延地保护胎儿利益,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则自始不存在。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 ,一般分 3种情况 :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 ,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 ;二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 ,由其继承人 (即母亲 )继承 ;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 ,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 ,即应当由被继承的继承人再行分割。 ?3.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遗产继承权,因为他还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在继承遗产的继承时,需符合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如胎儿在娘胎中就以发生意外的,不受我国的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胎儿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保留这类胎儿的合法份额进行办理。


·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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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算一户多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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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离世后遗产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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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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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
      两人未结婚胎儿有继承权吗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胎儿是一个将来可能的权利主体,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其继承权即可实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就不具备...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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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


·老人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老人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一、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农村有林权证的山林是依法承包的,法律是保护承包人权利的,承包的山林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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