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确权在农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村委会找人代签合法吗?

村委会在承包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找人代签进行土地确权明显就是为了任务式的做法,既是对确权工作的不重视和懈怠,也是对农户的不负责,虽然这种做法暂时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不合法”程度,但是确实是非常不合理的。为什么讲暂时?因为若日后因为该农户因为土地面积、土地范围等事宜发生土地纠纷,由于该农户在确权时并未收到通知,且自己出具代签委托书,是可以起诉村委会的,此时就可以从不合理上升到不合法的范围里了。根据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在村里面明确下发了土地确权方案之后,村委会有义务对土地确权加以宣传,并将这一工作通知到各家各户,确保每户人都知道,并且了解其确权意向,做到心里有数,也就是一个基础的摸底调查,再酌情开展进一步的确权工作。确权中要求确权农户必须参与到现场的测绘工作中,然后绘制出该农户的土地草图,发包方和承包方都确认无误之后分别进行签字或者按手印以及盖章事宜,报送上级审核通过之后办法确权证书。而对于由于长期在外务工,且家里没有人,自己也赶不回来的农户来讲,村委会首先要找到该农户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联系,告知他土地确权这一事情,如果赶不回来,需按要求出具委托协议书,并签字由他人代为完成确权工作。如果村委会联系不到该农户,则可以先按照现有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上的进行备案登记,直到联系到该农户之后再依照流程进行确权和发证。总之,农村土地确权终止该确权到户,事关每户农民的切身土地利益,不经过农户的确权肯定是不规范的,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可以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反馈要求处理。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我们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说明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发使用证的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是企业。那么在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以及需要经过哪些申办程序,我们下面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天...


·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
      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


·在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吗
      土地自古以来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农民家庭的财产中的重要的礼物。在国民素质逐渐提高的今日,在家庭面临破碎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更加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那在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吗?相信这是会困扰许多人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最能引起您关注的就是,合同签署地的填写。在许多人眼里认为合同的主体框架是比较重要的,签署地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其实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签署地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的相关资...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抵押登记之前必须准备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材料齐全是抵押登记规范的需要,也是确保抵押登记合法的要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借款,也可以用于偿还债务。总之,土地使用权的用处是很多的,具体的用处,我...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对于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是有挽回余地的,例如建筑物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申请改正,如果强拆程序专法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一)立案   立案...


·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决议,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阳朔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0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7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84元/亩到20736元/亩之间。 白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