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共同犯罪人分为哪几种?

对于共同犯罪人分为哪几种?(一)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可能同时还是教唆犯、帮助犯等,反之亦然。(二)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主犯不可能同时还是从犯、胁从犯,反之亦然;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只有主犯而没有从犯,但不可能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当然,主犯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注意:两种分类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实行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或胁从犯;教唆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胁从犯);帮助犯可以是从犯(包括胁从犯),而不可能是主犯。(三)实行犯,又被称为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二、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刑法》1、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2、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3、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4、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5、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犯罪一般就是属于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人进行犯罪,但对于此犯罪的行为也是会分不同的种类,一般在分工和作用上的不同所产生出来的情形就会不一样 ,对于在共同犯罪中主要犯罪人员所要受到的处罚要比其它人员的处罚要重一些。


·走私罪数额较大判刑标准是什么?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


·在我国关于认罪协议书是什么
      为了能够确保在庭审的过程当中不发生什么意外,其实在前期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好了各种充分的准备,包括在有关部门犯罪嫌疑人就会接触到任最具结书。国家工作人员要求犯罪嫌疑人认罪这是依法办事,可是有部分不太了解情况的网民们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关于认罪协议书是什么? 一、在我国关于认罪...


·认罪与悔改的认罪态度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认罪是承认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往往也关系到量刑,那么当你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带有悔改的态度,是否对于罪犯的量刑存在一定的改观了?下面就有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认罪与悔改的认罪态度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一、认罪与悔改的认罪态度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认罪与悔改的...


·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自然人犯罪对于您来说可能是比较熟悉的,这也就意味着您对于单位犯罪并不太了解。实际上,在单位犯罪当中存在着一个诉讼代表人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是非常专业的。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亲戚的了解一下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代表人与民事...


·刑法271条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271条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


·无锡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可以成为男性强奸的帮助犯。因此,有的案件中也是会对女性以强奸罪进行处罚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强奸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是不同的,今天请与我们一起看看无锡市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与群众财产,每次发生重大事故都会引起地方甚至全社会的关注,影响极其恶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上从严认定,绝不姑息,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旦认定了触犯该罪,就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法律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 一、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