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女方全额出资但是房产联名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时会怎么判

女方全额出资但是房产联名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时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一、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是属于平均分配的,从而按遗嘱的人分配比例来进行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


·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住房都是父母给予的,父子之间房屋过户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实际上,双方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比较多,因为会省去大笔的税费。那么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下面我们结合两种过户方式来具体和您讲一讲。 一、父子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 1、普通赠与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立遗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立遗嘱的方式具体如下:1、父母双方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父母双方以及见证人均在该份遗嘱书签字...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其实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不过大家对于贷款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盲目的去贷款,只会给自己碰一鼻子灰,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损失,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谨慎。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因,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 一、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


·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需要退还剩余租金。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可以的。遗嘱一定要写得规范,一定要把该房屋的坐落的地点和四至写清楚,以且归谁继承等,再叫二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人,这样,这遗嘱是有效的。二、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不断壮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以前,比较常见的房屋都是自建房,或者是单位修的供员工住宿的集体住房。现今社会,商品房买卖越来越常见,人民也特意买房。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有人为了结婚、有人为了投资、有人为了小孩上学。这些不同的情况,在买卖房屋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