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而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般诉讼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把十八条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如果双方发生争议的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在三年之内提起诉讼。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把握诉讼时间的这个期间这个节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索赔有哪几种

(1)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索赔包括:

证或过高要求的信用证,致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或在买方负责运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接货,或不按时签订运输契、指定交货地点等。

②卖方违约。如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交货;不提供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合适单证等。

③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以致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引起争议索赔。

(2)向承运人的运输索赔(装运索赔)包括:

①货物短卸。即货物未卸净,或货物误卸在其他港口造成短卸。

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窃,或因破损撒漏而货物短少。

③属于承运人责任的货物损毁,包括破损、毁坏、水渍、污染等。

(3)保险人的保险索赔。属于保险单内规定范围的有关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国际贸易索赔的范围

1、金钱的索赔

1)拒付价款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拒付。

2)要求减价或折价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要求减价或折价。

3)要求赔偿损失

a、买方索赔:例如卖方迟延装货,致买方工厂停工而发生的损失。

b、卖方索赔:例如买方不开或迟开信用证,或开发不常的信用状。

2、非金钱的索赔

1)拒收货品并要求退还货款

同时若因而影响工厂停工或因需另补进货物而发生损失,则这种附带损失也可一并向卖方索赔。

2)掉换货物

若货物不符契约规定,即可一方面拒收货物,他方面要求卖方因另行补运合手契约的货物。

3)补交

卖方短交时可要求其补交。卖方短交时可要求其补交。

4)修护

通常要求修护的情形,以机器类居多。如故障或损坏可经修护而恢复的,经修护后,买方往往仍可要求卖方给予若干的赔款。

5)要求履约

即卖方或买方要求对方按照契约条件履行之意。例如对于不交运契约货物时,买方要求卖方照约交运。又如买方迟迟不开发信用状时,卖方要求买方依约开发信用状。

6)取消契约或取消契约余额

前者为要求取消全部契约,后者为要求取消未装运或未覆行部分的契约。

7)道德制裁

例如拒绝往来、通报同业、请贸易主管当局列入黑名单。

·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
       一、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然对对方负有法定的附随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合同到期可以开除人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是不可以开除劳动者的,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可以开除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同违约责任确定了比较多的形式,但是,一般人都只知晓赔偿损失的解...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候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确保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所以在餐饮饮食服务合同中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呢,如果要拟写一份餐饮服务合同又该都写明哪些款项呢。 餐饮饮食服务合...


·业务合作类的合同该怎么审查
      业务合作类的合同该怎么审查企业的经营会涉及到对各种合同的签订。比如与其他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时所签订的业务合作类的合同;需要与媒体合作,对企业新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时所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等。合同的签订少不了对合同的审查,那么企业对业务合作类的合同该怎么审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货款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提供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单务合同仅一方负有债务,另一方享有权利,自然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委托合同委托人的终止权如何行使?
      委托合同委托人的终止权如何行使?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要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并购基金投资合同怎么写? 公司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