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一、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作如下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并应充分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以及犯罪的年龄、是否是初犯、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 把握全案整体和个案的区别,不能“一刀切”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二) 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的适用情况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1) 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刑法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还是妇女的贞操权? 我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 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 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

(4) 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三、未成年人强奸能不能判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我国《刑法》规定有相关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此,虽然强奸罪最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犯强奸罪,且认罪态度好,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甚至可以请求缓刑。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般不会,两者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决定。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只有在治安拘留期间,案件性质发生转化的,才可转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适用的是...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要经过派出所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诽谤罪的类型作出认定,也即,诽谤罪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是否都会经过派出所?如果诽谤罪不属于刑事案件的类型,那应该是归属于哪一类的案件呢? 一、要是告人诽谤是...


·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 抢劫罪如何处罚
      抢劫罪除了侵犯他人的人身外,同时也是对公私财物造成了损害。而一般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时,往往定罪的时候都是有数额要求的,那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而要是认定行为人真的构成了抢劫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我国《刑法》第26...


·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有人实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一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的话,行为人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也就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讲解。 一、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醉驾为什么不当场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
      醉驾为什么不当场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等一个星期,酒精检验结果出来,达到醉驾标准,会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再等法院判刑。二、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


·寻衅滋事罪致轻伤二级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致轻伤二级判多久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是否有人不清楚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呢?答案是肯定的。故意伤害罪对轻伤的量刑标准和对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下面,就专门对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为您作一个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 (二)故意伤害犯罪 故意伤...


·低报关税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口企业报低关税的,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税额占应税额度达到10%以上的,就会构成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若无法定减刑和假释的情形,应当坐满五年的牢才能出狱;若有减刑的且又可以假释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以及适用假释的罪犯应当为已经实际执行了有期徒刑一半刑期以上的罪犯的规定,理论上判刑五年...


·刑罚期满犯新罪判缓刑可以吗
      刑罚期满犯新罪判缓刑可以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