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对策一: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一是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二是保全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且在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三是对特殊的财产有特殊的保全规定,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而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变卖后保存价款,又如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能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四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协助义务,主要指对债务公司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采取保全时,其他单位应协助限制债务公司支取,不得随意清偿。

法律对策二: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对策三:公司吊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要赔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同时,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可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因此,公司股东不及时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欠钱不还与自然人欠钱不还是不同的,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是一个组织,如果存在欠钱不还的情况,要看是否具备了破产的情况,如果存在,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申报的方式主张权利。

·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一、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


·民间借贷三分合法吗
      合法,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利息为三分,并且也自愿履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利息3分即借出1元,每个月收取3分钱的利息,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在自愿约定的情况下,刚好为高利贷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


·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一、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如果无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条是被威逼写的,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你必须履行还钱义务,否则承受法律职责。 二、借钱没有借条有证人有用吗 没有借条,只有证人也可以起诉,但是能否胜诉取决于案情,应当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人证言...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债权转让合同是可以无偿进行的,这是债权人对自己债权进行处置的权利,但债权转让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转让才是有效的。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由于对借款合同内容的不了解,所以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有时会出现各种漏洞。那么,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


·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一、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截止领取结婚证之时,一方在之前所举之债,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婚前债务...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投诉企业拖欠货款需要注意什么?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


·欠条五年了能起诉吗?
      欠条五年了能起诉吗如果欠条注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为注明之日起三年;如果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