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应当有其雇主或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可能要承担响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擅自驾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佣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员擅自驾驶雇主的车辆,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等,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雇佣合同向受雇人进行追偿。另一种是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允许他人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在此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违反的是行政管理规章,与驾车致人损害没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据此,车辆买卖未过户但实际交付车辆后,登记车主因交付车辆而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其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
6、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送交修理,以车辆所有人的意思,车辆已停止运行,并使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该车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该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委托保管的情形洗啊,车辆所有人失去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也并不因此取得运行利益,保管人成为运行支配着,如果在车辆交付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然应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7、盗窃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伤害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下次,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作为质押标的的物被质押后,车辆所有人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支配,不再是运行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如果在此间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9、车辆承包、发包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汽车运输公司、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将车辆发包给个人和企业,收取承包费,实际上是车辆所有权人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他仍然是车辆的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承包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出租车主和出租汽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车主实际支配出租车进行运营,并从该车的运行后总获得利益,出租汽车公司收取承包费。在承包期间内,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0、挂靠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或运输经营的需要,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出租车挂靠出租车汽车公司进行运营, 有偿适用公司标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租车主自带车辆、且自己拥有标书挂靠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紧收取服务性的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有车族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公司应在收取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货运车辆亦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11、由于提供担保而形成的责任主体
为交通事故肇事者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担保事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12,其他情形形成的责任主体
(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收益单位为报告,由收益单位首先垫付。
(2)无偿借用撤离爱那个发生交通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
(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不放弃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但只在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异常可提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被告。
(5)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积极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营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死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学习驾驶员在教练车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有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义务帮工出车在无偿从事帮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被帮工人作为受益者应列为被告,并给与受害人适当的补偿。
(9)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驶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此外,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一、交通事故责任10%需要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10%需要赔偿多少?交通事故中承担10%的责任就要按照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一、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
·醉驾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
醉驾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暂时不能自理生活,那么就需要请人对伤者做出专门的护理。当然了,日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里面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一、妻子车祸死亡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妻子车祸死亡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所以妻子去世后,应该首先分割出一半的财产作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遗产由丈夫,...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可以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基金,主要原因如下: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2、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 一、北碚土地使用交易
集体的所有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
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计算由有谁支付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计算由有谁支付
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同时因机动车事故受到发生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同时因机动车事故受到发生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